网上有关“分等因素的获取和分布规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分等因素的获取和分布规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广东省分等因素因子数据的获取来源包括:①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及珠江三角洲耕地地力调查成果;②水利和水文调查部门资料;③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④野外实地补充调查。下面根据广东省确定的分等因素逐一介绍各分等因素的获取和结果分布。
(一)地形坡度
1.地形坡度的获取
从县(区)地形图中提取地形高程数据,通过GIS系统建立DTM,经与农用地分等单元图叠加,提取出各分等单元坡度属性。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分等因素分级标准,广东省将地形坡度分为六级:一级,地形坡度<2°;二级,地形坡度2°~5°;三级,地形坡度5°~8°;四级,地形坡度8°~15°;五级,地形坡度15°~25°;六级,地形坡度≥25°。
2.地形坡度分布概况
广东省耕地主要分布在平坦和较平坦地区,其中地形级别为一级的农用地最多,占总面积的47.0%左右。珠江三角洲平原和潮汕平原70%以上的耕地地形坡度<2°,90%以上的耕地地形坡度<5°;全省耕地地形坡度二级的占24.3%左右,三级的占15.9%左右;8°以下的耕地占87.3%,8°~15°的占8.7%;15°~25°的占3.7%左右;≥25°的最少,只占了0.3%左右。≥15°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清远、河源、肇庆、茂名、云浮和韶关等山区(图3-14)。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地形坡度等级面积分布如表3-7所示。
图3-14 广东省耕地地形坡度分级面积比例图
表3-7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地形坡度等级面积分布表
(二)田面坡度
1.田面坡度的获取
根据各县(区)野外实地补充调查资料、农用地利用现状及土壤特性综合判读分等单元田面坡度。水田、水浇地、望天田、菜地均作为平地处理,只对旱地进行田面坡度分级。广东省田面坡度分为五级:一级,田面坡度<2°;二级,田面坡度2°~5°;三级,田面坡度5°~8°;四级,田面坡度8°~15°;五级,田面坡度≥15°。
2.田面坡度分布概况
广东省85.0%的农用地田面坡度为一级;二级的占9.9%;三级的占4.9%,主要分布在信宜、雷州、徐闻、乐昌、南雄等地,占当地耕地面积的20%左右;田面坡度四级的不到0.2%,零星分布在信宜、高要、阳西、新兴、乐昌、五华、平远、广宁、怀集、封开等山地(图3-15)。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田面坡度等级面积分布如表3-8所示。
图3-15 广东省耕地田面坡度分级面积比例图
表3-8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田面坡度等级面积分布表
续表
(三)地下水位
1.地下水位的获取
根据实地调查资料和各地水文地质部门的地下水位分布图,结合分等单元土壤属性的校核,综合获取地下水位数据。土壤地下水位的活动直接影响土壤层次的发育和肥力的高低。低洼地土壤潜水层位高,土壤排水困难,往往造成田面积水,土壤通气性不好,还原性强,并产生还原性的毒害物质,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地下水位过深,往往水分不足,易造成干旱,如岗地。地下水位在0.6~1米之间,土壤干湿交替,有利于土壤物质更新和土壤层次发育。广东省将地下水位分为三级:地下水位距地表距离在0.6米以上,属于一级;介于0.3~0.6米之间的,为二级;小于0.3米的为三级。
2.地下水位分布概况
广东省75%左右的耕地地下水位为一级;二级的占19%左右;三级的不到7%,主要分布在海边田区、低围田区、洋田区的河流两岸和坑田区(图3-16)。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地下水位面积比例分布如表3-9所示。
图3-16 广东省耕地地下水位分级面积比例图
表3-9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地下水位面积比例分布表
续表
(四)有效土层厚度
1.有效土层厚度的获取
有效土层厚度是指土壤剖面层次中与植物生长有密切联系的土层,是指土壤层和松散的母质层之和。一般说,1米以内的土层,可认为是有效土层,它是评价土壤肥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广东省有效土层厚度数据直接从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及耕地地力调查结果中提取。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中分等因素的分级标准,广东省有效土层厚度共分为4个等级(有效土层厚度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一级,有效土层厚度≥100厘米;二级,有效土层厚度60~100厘米;三级,有效土层厚度30~60厘米;四级,有效土层厚度<30厘米。
2.有效土层厚度分布概况
广东省平原区绝大多数农用地土层厚度都很深厚,完全能满足作物扎根生长的需要。只有山区、丘陵地区部分土种存在有效土层浅薄<100厘米的问题。广东省水稻土的耕作层厚度<13厘米、13~15厘米、>15厘米的大约各占1/3。耕层厚度15厘米以上的农用地主要分布在珠海、深圳和梅州,各占当地水稻土面积的45%以上;韶关、惠州、河源、汕尾、湛江地区较少,各占当地水稻土面积不到30%。广东省旱作土壤耕作层厚度较深,大多深达15厘米以上,如广州、湛江、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的旱作土壤耕作层厚度达15厘米以上的占该地区旱作土面积的56%以上;惠州、河源、汕尾等地的旱作土壤耕作层厚度浅薄,旱作土壤耕作层厚度不及13厘米的占该地区旱作土面积的59.8%,其他地区偏浅的亦达13%以上。自然土壤中,黄壤、红壤、赤红壤和砖红壤的土层较厚,50%以上属厚土层(>80厘米),属薄土层(<40厘米)的不到19%;石灰土和紫色土的土层较薄,只有26%~34%属厚土层。
总体来说,广东省有效土层比较深厚的耕地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平原和潮汕平原地区,其中中山、珠海、汕头、广州、佛山等地有效土层厚度大于100厘米的分别占当地耕地面积的89.1%、88.8%、78.7%、67.4%和61.7%。广东省耕地有效土层厚度分级面积比例如图3-17所示。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土壤有效土层厚度面积比例分布如表3-10所示。
图3-17 广东省耕地有效土层厚度分级面积比例图
表3-10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土壤有效土层厚度面积比例分布表
资料来源:万洪富等著.广东省土壤资源及作物适宜性图谱.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5.
(五)表层土壤质地
1.表层土壤质地的获取
表层土壤质地一般指耕层土壤的砂粘性,它影响土壤的耕性、保肥性、通气透水性等生产特性,是鉴别土壤肥力的标志之一。表层土壤质地可以通过土种属性判别和实地验证获取。土种分布图是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之一,通过将分等单元与土种分布图叠加,可以判读分等单元的土种属性,从而确定表层土壤质地类型。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中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分级标准,广东省土壤质地分为轻壤/中壤/重壤、沙壤土、粘土、砂土、砾质土5个级别。
2.表层土壤质地分布概况
广东省水稻土质地多属壤土,其面积占全省水稻土面积的57.6%,其中韶关、梅州、汕头、潮州、揭阳、茂名和深圳等地所占面积较大,占当地水稻土面积的64.8%以上;质地偏粘的水稻土面积占全省水稻土面积的26.3%,其中达25%以上的有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汕尾、广州、江门、清远、湛江和珠海等地,佛山、中山和珠海的偏粘土壤最多,占当地水稻土面积的60%~80%;质地偏砂的水稻土占全省水稻土面积的16.1%,主要分布在惠州、汕尾、河源、湛江等地,占当地水稻土面积达24.5%以上。
广东省旱作土质地48.4%属壤土,其中韶关、清远、广州、梅州、肇庆、云浮和深圳等地壤土面积均达54%以上;质地偏粘的旱作土不多,仅占16.2%,除佛山、中山和湛江以外,其余各地偏粘的旱作土面积不到20%;质地偏砂的旱作土占35.4%,面积达47%以上的有惠州、东莞、河源、汕尾、茂名、汕头、潮州、揭阳和珠海等地。全省的自然土壤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地,多由母岩发育而成,它们的质地与母岩种类有密切联系。如由花岗岩、页岩发育的土壤含砂量较多,质地较粗;由页岩、石灰岩、玄武岩发育的土壤含砂量较少,质地较粘,湛江地区多玄武岩分布,故自然土壤质地多是偏粘;滩涂土壤质地偏粘的较多。不同母质类型发育的土壤,其土壤质地有很大的差异。一般说来,三角洲和滨海冲积平原土质地较为粘重,以重壤至中粘为主,如西北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的水稻土质地较粘重;河流冲积平原区及丘陵区水稻土质地较轻,以轻壤、中壤为主;页岩母质发育的土壤,石砾较少,以粉粒为主,其数量约占一半,其余是砂粒和粘粒;花岗岩母质发育的土壤,石砾较多;砂岩母质发育的土壤,砾石不多,颗粒的粗细介于页岩和花岗岩母质之间;由石灰岩、第四纪红土和玄武岩母质发育的土壤,质地较为粘重,多为重壤至粘土。广东省耕地表层土壤质地分级面积比例见图3-18。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表层土壤质地面积比例分布如表3-11所示。
图3-18 广东省耕地表层土壤质地分级面积比例图
表3-11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表层土壤质地面积比例分布表
(六)剖面构型
1.剖面构型的获取
通过土壤类型、典型土壤理化分析结果及地貌等要素综合分析判读,获取各县(区)农用地分等单元土壤剖面构型属性。广东省土壤剖面构型主要分为通体质地(包括通体壤、通体砂、通体粘以及通体砾)、夹层质地(包括砂/粘/砂、粘/砂/粘、壤/粘/壤、壤/砂/壤)和垫层质地(包括砂/粘/粘、粘/砂/砂、壤/粘/粘、壤/砂/砂)三类剖面构型。
2.剖面构型分布概况
广东省土壤剖面构型涉及以上三类剖面构型的14个种类,以均质质地剖面构型为最多,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9%以上。均质质地剖面构型中以“通体壤”最多,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8.0%,“通体粘”占9.1%;其次为垫层质地剖面构型,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6.6%,垫层质地剖面构型中以“壤/粘/粘”最多,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1.4%,“壤/砂/砂”占3.1%;夹层质地剖面构型最少,还不到全省耕地面积的5%,夹层质地剖面构型中“壤/粘/壤”占2.4%“,壤/砂/壤”占2.0%左右。耕作层种植条件优越,而且剖面构型较好的土地多分布在海拔较低、地势平坦的两大冲积平原(珠江三角洲平原和潮汕平原)以及河谷平地中,而丘陵山地土地耕作层种植条件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其剖面构型一般较差。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剖面构型组成见表3-12。
表3-12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剖面构型面积比例分布表
(七)有机质含量
1.有机值含量的获取
土壤有机质含量从各地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珠江三角洲耕地地力调查以及外业调查等资料获得。广东省土壤有机质含量主要分为5个等级(有机质含量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一级,有机质含量≥3%;二级,有机质含量2%~3%;三级,有机质含量1%~2%;四级,有机质含量0.6%~1%;五级,有机质含量<0.6%。
2.有机值含量分布概况
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低是反映土壤养分状况、土壤肥力高低的重要指标。广东省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35%,以自然土壤略高一些(2.52%),水稻土次之(2.45%),旱地土壤较低(1.49%)。
广东省水稻土有机质含量>3.0%的占水稻土面积的26.8%,2.0%~3.0%的占44.0%,1.0%~2.0%的占26.8%,小于1.0%的占3.7%,全省水稻土有机质含量总体属中上水平。由于全省各地水稻土的成土母质不同,各地水稻土的有机质含量有一定的差异。广东省水稻土的成土母质主要是坡积残积物、洪积冲积物、宽谷冲积洪积物、河流冲积物、三角洲沉积物和滨海沉积物等。其中,三角洲沉积物和宽谷冲积洪积物等母质发育形成的水稻土,由于其质地粘重,对有机质的积累有利,故有机质含量较高;坡积残积物和洪积冲积物等母质形成的水稻土,由于山顶泥沙随洪水冲刷而堆积于山坡,质地较砂,细小的有机物随流水向下冲积,故有机质含量较低。佛山、中山、珠海等地的水稻土大多由三角洲沉积物和滨海沉积物母质发育而成,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平均含量达2.82%以上;而汕头、潮州、揭阳、惠州、东莞、汕尾和湛江等地的水稻土大多是三角洲沉积物、洪积物和浅海沉积物等母质发育而成,土壤质地多为砂壤或壤土,较少粘壤土,这些地区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地面积仅占20%左右,尤其是汕头、潮州、揭阳和湛江,有机质含量<2%的面积占50%左右。不同种类的水稻土有机质差异较大,水稻土有机质含量顺序为潜育型>咸酸性>盐渍型>潴育型>漂洗型>渗育型>淹育型水稻土,依次递减。
全省旱作土有机质含量>3.0%的占旱作土总面积的8.3%,有机质含量2.0%~3.0%的占19.8%,有机质含量1.0%~2.0%的占36.8%,有机质含量小于1.0%的占35.1%。全省旱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2%的占旱地土壤总面积的71.9%,由此可以看出,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偏低甚至缺乏。各地旱地土壤由于成土母质不同,有机质含量有一定的差异。湛江、惠州、汕尾、东莞、韶关、河源、清远等地的旱地土壤面积较大,但土壤有机质含量不高,平均含量>2.0%的面积占各地旱地土壤面积的9%~19%,<1.0%的面积均占各地旱地土壤面积的50%以上;汕头、潮州、揭阳等地的旱地土壤面积不大,土壤有机质含量>2.0%的面积占各地旱地土壤面积的3%左右,土壤有机质含量1.0%~2.0%的占30%以上,有机质含量<1.0%的占60%以上。不同种类的旱作土壤有机质含量差异较大,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顺序为菜园地>基水地>黄泥地>红泥地>潮砂泥地>赤红地>牛肝地>滨海砂泥地,依次递减。
全省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3.0%的占自然土壤总面积的27.9%,有机质含量2.0%-3.0%的占29.4%,有机质含量1.0%-2.0%的占28.6%,有机质含量<1.0%的占14.4%。由此可以看出,全省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属中上水平。各地自然土壤由于成土母质不同,有机质含量有一定的差异。地处中亚热带的韶关、清远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2.0%的面积占各地自然土壤面积的75%以上,<1.0%的面积仅占10%左右;地处南亚热带的肇庆、云浮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2.0%的面积占当地自然土壤面积的70%左右,1.0%~2.0%的占20%左右,<1.0%的面积不到10%;地处热带的雷州半岛地区(湛江市)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2.0%的面积占当地自然土壤面积的30%左右,1.0%~2.0%的占40%左右,<1.0%的面积占30%左右。可以看出,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北向南逐渐降低。不同种类的自然土壤有机质差异较大,自然土壤有机质含量为山地草甸土>黄壤>石灰土>红壤>赤红壤>紫色土>砖红壤,依次逐渐降低。
全省滩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17%,有机质平均含量>2.0%的滩涂面积占滩涂总面积的58.8%,有机质平均含量1.0%~2.0%的占16.6%,<1.0%的占24.6%。滩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酸性硫酸盐土(林坦)>滨海沼泽盐土(草坦)>滨海潮间盐土(泥坦)>滨海盐土>滨海砂土,依次逐渐降低。
具体各地级市水稻土与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状况见表3-13。
表3-13 广东省各地级市水稻土与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状况表
资料来源:广东省土壤普查办公室编著.广东土壤.北京:科学出版社,1993.
(八)pH值
1.pH值的获取
广东省土壤pH值主要根据第二次土壤普查的典型土壤理化性质分析结果获得。广东省土壤pH值主要分为5个等级:一级,pH值6.0~7.9;二级,pH值5.5~6.0、7.9~8.5;三级,pH值5.0~5.5、8.5~9.0;四级,pH值4.5~5.0;5级,pH值9.0。
2.pH值分布概况
广东省土壤pH值平均为5.7,其中水稻土平均值为5.8,旱地为5.9,自然土壤为5.2,全省土壤大部分属酸性。从表3-14中可以看出,全省土壤pH值6.5以下的耕地面积占93.92%,其中又以pH值4.5~5.5和pH值5.5~6.6所占比例最大,分别占55.9%和37.63%;pH值<4.5的强酸性、pH值>7.5的碱性以及pH值6.5~7.5的中性耕地土壤面积不大,仅占6.47%,其中pH值<4.5的强酸性耕地土壤最少,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0.39%。
表3-14 广东省耕地土壤pH值等级面积比例分布表
续表
从地域分布来看,土壤pH值6.5以下的耕地以潮汕地区、惠州、汕尾、河源、肇庆、东莞、深圳、梅州、阳江、广州等地所占面积比例最大,这些地区土壤多是酸性母岩风化,由洪积和河流冲积母质发育的水稻土居多;珠海、中山的中性耕地土壤所占面积最大,分别占当地耕地土壤面积的81.26%和31.87%,这些地区的耕地土壤多是由珠江三角洲冲积母质发育而成,一些是因受海水影响而富含盐分的咸田;碱性耕地土壤主要分布在清远和韶关地区,分别占当地耕地土壤面积的17.04%和15.43%,这些地区地处石灰岩地区,受石灰岩母岩的影响或因施用石灰过多所致。
属于酸性的旱地土壤主要有:①赤红地、赤土地和赤泥地,主要分布在湛江地区的丘陵台地上;②红泥地、赤红泥地和黄泥地,分布较广泛;③碳质黑泥地,主要分布在湛江、茂名地区;④潮砂泥地,主要分布在河流两岸及下游冲积阶地。属于碱性和中性的旱地土壤主要有:①红火泥地,多为中性或弱酸性,主要分布在英德、阳山、乐昌、连州、翁源、罗定、清新北部等石灰岩地区;②碱性牛肝地,主要分布在南雄、始兴、从化、连山、阳山、乐昌、五华、兴宁、梅县等红岩盆地中丘陵缓坡麓;③滨海砂地和滨海泥砂地,多呈中性或弱酸性。此外,基水地和菜地由于受母质和人工高度熟化的影响,土壤也以中性或弱酸性居多。
(九)灌溉保证率
1.灌溉保证率的获取
灌溉保证率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类、当地水利部门资料以及外业调查等资料获取。灌溉保证率是评价农用地质量极为重要的指标之一。依据灌溉水源和灌溉设施的条件,灌溉保证率分为4个级别:一级,充分满足,包括水田、菜地和可随时灌溉的水浇地;二级,基本满足,有良好的灌溉系统,在关键需水生长季节有灌溉保证的水浇地;三级,一般满足,有灌溉系统,但在大旱年不能保证灌溉的水浇地;四级,无灌溉条件,包括旱地与望天田。
2.灌溉保证率分布概况
广东省水浇地面积有37090.06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21%,主要分布在湛江、广州、江门和汕尾等地;旱地和望天田面积876627.64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8.66%,主要分布在湛江、清远、阳江、韶关和茂名等地,尤以湛江为最,55%的耕地为旱地和望天田;灌溉水田和菜地面积2144635.91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0.13%。因而,按照级别划分,广东省理论上应有70%以上的耕地灌溉保证率为一级,28.66%的耕地无灌溉条件,少于1.2%左右的耕地灌溉保证率为二级和三级。但是实际上,由于灌溉设施的破坏、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和水质性缺水,并不是所有的水田和菜地都能充分满足灌溉要求,例如雷州半岛地区198064.30公顷的水田,由于常年干旱、地下水位较深、蒸发量大于降雨量等原因,近70%得不到充分灌溉。再加上有些地方的菜地是由丘陵旱地改造而成(例如深圳80%的菜地为丘陵旱地改造),造成实际上全省灌溉保证率为一级的耕地面积占灌溉水田面积的81%左右,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0%左右,主要分布在全省河流两岸和灌溉水源附近;灌溉保证率为二级和三级的耕地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4%和5%左右;灌溉保证率为四级的占22%左右,与旱地的分布情况基本一致(图3-19)。
图3-19 广东省耕地灌溉保证率级别面积比例图
(十)排水条件
1.排水条件的获取
排水条件一般是根据各地水文地质单位的地下水位分布图获取。没有水文调查资料的,可收集农田水利资料,结合野外实地调查结果、地貌特征和土种资料综合判断。排水条件是指受地形和排水体系共同影响的雨后地表积水状况。参照《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规定,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将广东省农用地分等排水条件因素分为4个等级(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一级,有健全的干、支、斗、农排水沟道(包括抽排),无洪涝灾害;二级,排水体系(包括抽排)基本健全,丰水年暴雨后有短期洪涝发生(田面积水1~2天);三级,排水体系(包括抽排)一般,丰水年大雨后有洪涝发生(田面积水2~3天);四级,无排水体系(包括抽排),一般年份在大雨后发生洪涝(田面积水≥3天)。
2.排水条件分布概况
从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排水条件面积比例分布表(表3-15)可以看出,地处丘陵山地的粤北、粤中南、粤西南以及地下水位很低的雷州半岛地区的耕地一般排水条件良好,地处滨海台地、平原低洼地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珠江三角洲平原、潮汕平原地区和粤东沿海地区的耕地排水条件较差。
表3-15 广东省各地级市耕地排水条件面积比例分布表
资料来源:万洪富等著.广东省土壤资源及作物适宜性图谱.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5.
(十一)限制性因子
根据广东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情况,受障碍层次、地表岩石露头状况、土壤盐渍化程度影响的土壤类型数量极少,分布零星。受岩石露头影响的有耕型石灰土、耕型紫色土,受障碍层影响的有石灰田(有石灰板结层的)、白鳝泥田(白浆土层)等,受盐渍化程度影响的有酸性硫酸盐盐土、咸田、咸酸田。
限制性因子通过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和实地核查来获取。根据其对耕地种植作物的影响程度,在0.4-0.8区间内取值修正。
1.土壤障碍层
土壤障碍层指在耕层以下出现的阻碍作物根系伸展或影响水分渗透的层次,如潜育层、侧渗层、铁子层、白浆层、石灰板结层、粘土磐和铁磐层等。根据其距地表的距离分为轻、重两种影响程度(轻:30~60厘米;重:<30厘米。修正系数范围:0.4~0.8)。受障碍层影响的土种有石灰田(有石灰板结层的)、白鳝泥田(白浆土层)等。受障碍层影响的地区主要有阳山、连州、新丰、翁源、连州、罗定、新兴、郁南、云安等,因石灰板结和铁盘层的存在造成,占当地耕地面积比率较小,比例从0.12%到3.4%不等。
2.地表岩石露头状况
地表岩石露头是指基岩出露地面,干扰耕作。根据对耕作的干扰程度可分为轻、中、重3种影响程度(轻:岩石露头之间的间距为35~100米,已影响耕作;中:岩石露头之间的间距为10~35米,能进行非机械化耕作;重:岩石露头之间的间距为3.5~10米,进行非机械化耕作。修正系数范围:0.4~0.8)。受岩石露头影响的耕地主要分布在粤北的石灰岩地区,涉及阳山、乐昌、始兴、乳源、连南等县(市),分别占当地耕地面积的50%、24%、11%、9%和8%。
3.土壤盐渍化程度
广东省盐化土壤为滨海盐土、酸性硫酸盐盐土以及盐渍型和咸酸型水稻土。土壤盐渍化程度一般依据土壤中易溶盐盐分含量及其与作物生长的关系,划分为不同的盐化度。盐化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种程度。修正系数范围是0.4~0.8。受盐渍化影响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汕头、汕尾的海丰、陆丰、珠海、阳江、江门、东莞等滨海地区。
席承藩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做了大量农用地相关研究工作。在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科学院华南综合考察队分别对红水河、桂西南和十万大山地区、桂东南等地进行了综合考察,取得了系统的科学资料。在 20 世纪 60 年代初和 80 年代,进行了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包括先后两次进行土壤普查、林业资源普查等,基本原则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其中,1958 年进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土壤普查鉴定,1960 年对此次土壤普查鉴定的自治区的土壤已经作了初步区划,1962 年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石华、侯传庆、周斌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区划》也有所论述。
1979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以国发〔1979〕111 号文件批转农业部关于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全国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第二次土壤普查在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业厅直接领导下,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具体承担和组织开展与技术指导。此次土壤普查主要是查清全自治区以及各县(市、区)土壤资源、类型、分布、面积、理化性状、生产性能和土壤肥力,统计农、林、牧等各类土地和土壤的数量;观察土壤主要性状,例如,层次、颜色、质地、结构、干湿度、松紧度、作物根系、新生体等,结合测定酸碱度、石灰反应以及水稻田和沼泽土等的亚铁、土壤养分(例如氮、磷、钾、有机质)等的含量,有条件地测定了主要微量元素含量和土壤物理性质,例如,土壤容积比例、土壤水分特性等;评价土壤质量和生产性能,例如,农作物或牧草、林木等的生长表现、水热特性、耕作特性、施肥特性等,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按土地的肥力因素对农用地的各类用地类型进行质量评定,按耕地肥力、地力的高低进行等级划分。通过这次土壤普查,查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壤肥力情况,对低产土壤妨碍作物生长的因素、其他低产原因以及高产土壤的特征和其特性进行调查分析,掌握了低产土壤妨碍作物生长的因素,例如,酸、碱、毒、盐、冷、板结、过砂、过黏、土层浅、排水不良、水土流失和其他障碍层等;分析评价低产、高产土壤的肥力条件、特性和指标,提出改土措施和种植、施肥方案,为制定全自治区发展农业和合理利用改良土壤的全面规划提供依据。第二次土壤普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用地的质量与数量进行了初步的诊断评定。
1979 年 6 月 15 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发布的《农业自然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计划(草案)》中,把国土资源调查放在农业资源调查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尽快掌握农、林、牧、渔各类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情况及其潜力,并下发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指标体系,供各地开展土地资源调查时使用。因此,在 20世纪 80 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又进行了土地资源详查和《中国 1∶100 万土地资源图》(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的编图调查研究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草场资源调查、海岸带资源调查以及南方山区的综合考察,调查评价方案采用《中国 1∶100 万土地资源图》的评价方案和分类系统;对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是根据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程度和限制程度进行分类分等。土地评价系统划分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和土地限制型,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详查的图斑作为评价对象,综合参考了地貌、土壤、林业、草场、气象、海岸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评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红黄壤地区土壤区划协作组又编制了《广西红黄壤地区土壤利用改良区划》,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资源及其改良利用作了记载和评价,对大农业布局与生产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980 年夏,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区划会议上,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业部布置了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试点。1981 年春,又提出了加快县级土地调查(详查)。1982 年 7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组织协调下,以容县作为土地资源调查试点,工作于 1983 年 6 月结束。该项调查在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图件的基础上,在 1∶5 万地形图上勾绘土地类型框架,继续实地核查图上界线,采集各地类的土壤标本,并整理调查资料,从而确定耕地、林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级评价。土地评价采取综合分析和指导因素相结合的方法,即在全面分析土地各自然要素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各类自然生产力的主要因素,研究分析改造限制因素应采取的措施,预测改造后的生产潜力。因此,容县土地资源质量分等以土地自然生产力为依据,分析农、林、牧的适应性及其限制因素,再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及今后利用改良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将容县土地资源按农用地和林业用地各分为 3个土地质量等、14 个土地限制型,按评价结果进行面积计算。同时,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试点中,还进行农业地貌、植被调查和土地资源综合评价调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容县土地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容县农业地貌类型及区划报告》、《容县植被类型和区划报告》;图件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容县土地类型图》、《容县土地资源综合评价图》《、容县农业地貌类型分区图》《、容县地表坡度图》以及 1∶5 万《容县植被区划图》;表格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分区表》、《容县疏林荒山草山改造利用分区表》、《容县地貌类型分区面积统计表》、《容县地表坡度分级面积统计表》、《容县地表岩性分布面积统计表》和《容县地表切割密度统计表》等。
为了真实、准确、全面地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土地基础数据,为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1984 ~ 1996 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了我国当时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资源家底。
1984 年 5 月 16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 号),5 月下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和自治区农牧渔业厅联合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国务院的通知下发前,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与农牧渔业厅先行制定了《广西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技术要点》,并按该要点于 1984 年3 月开始在容县、象州县、永福县 3 个县进行概查试点,用成数抽样法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并与土地详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用成数抽样法进行土地利用概查的可行性。经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广西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技术要点》,于 1984 年 7 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1990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工作要点》(国办发〔1990〕47 号),指出总体规划的原则是“深度开发与广度开发相结合,以深度开发为主,充分挖掘已利用资源的内在潜力”。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根据该文件制定了《全国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并统一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评价要点》。该要点以农用地的产量为主要评价指标,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划分中低产田(土)、中低产园、中低产林、中低产水面(简称“四低”)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简称“四荒”)的标准。“四低”与“四荒”的调查评价主要是对农业后备资源质量和数量的摸底调查,以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四低”与“四荒”资源现状,掌握开发“四低”与“四荒”的资源目标、任务和措施。“四低”、“四荒”的成果有“四低”、“四荒”调查评价综合报告,“四低”、“四荒”调查评价重点单项报告,以村公所为单位的村、乡、县、市“四低”、“四荒”调查成果汇总表,1∶10 万或 1∶5 万比例尺中低产田(地)分布以及类型图、荒山、荒地资源分布及适宜性评价图。
1993 年 12 月,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文集》。其中,主报告为《广西“四低”、“四荒”农业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研究综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有《关于进一步提高广西中低产耕地产出水平的思考》、《广西荒山、荒地现状及开发途径》《、广西中低产林地资源分析评价》,附件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调查评价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总结》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调查汇总表》。
1995 年 5 月,《广西农业资源与区划史》初稿完成。该书着重论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的特点、优势及土地利用的制约因素,同时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199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按照全国农业区划办公室的部署和桂政办〔1996〕47 号文件的要求,在全自治区各地开展了农用地资源评价工作。评价的目的是掌握全自治区各级农用地资源的现状及其动态变化情况,为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农用地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当时评价的内容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 5 个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几十年的区域性农用地评价工作与研究成果,为自治区农用地等别调查与评定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奠定了良好的科学基础。
在土壤分类、调查制图、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综合治理及土壤详测制图等领域,均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先后参与了华北平原、长江流域、南方山地等区域的土壤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中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与成果汇编、长江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等工作,为中国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大量的科学数据。在土壤分类、详测制图研究中,首次制订了土然壤基层分类与命名原则;还拟订了中国各级分类系统。首次完成了1:100万中国土壤图,井主编汇总了中国土壤专著,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壤分类、命名体系。在华北平原土壤研究中,总结出旱涝、盐碱、风沙、瘠薄为平原低产的主要原因;并选点整治,提出了科学治理与合理改良利用平原土壤的途径。曾参加中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和黄淮海平原综合治理,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国家攻关任务。
“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影响及其对策研究”是国家科委委托中国科学院主持的“六五”、“七五”攻关课题之一,席承藩作为专家组成员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同时受聘为“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组中国科学院方面的首席科学家。在他的指导和支持下,于1994年编辑出版了《长江流域土壤与生态环境建设》专著,并获得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有关库区移民环境容量、上游水土流失与泥沙沉淤、中游地区土壤沼泽化与潜育化、河口三角洲沿岸砂壤质土区盐渍化潜在威胁等问题及对防治对策措施等研究成果均编入“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法律文本提交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审议决,为三峡工程的科学决策起了重要作用。
席承藩从事土壤地理和土壤资源调查研究60多年,野外考察的足迹遍及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还先后应邀到前苏联、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进行学术活动和讲学。为中国土壤地理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主编和合作编著学术专著和图集《中国自然区划概要》、《中国自然地理、土壤地理》、《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卷(土壤地理)》、《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0余本,发表论文300余篇。先后获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奖励10余次,1988年,获国务院表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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